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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法制网5月30日讯 (记者 张乔)今天上午,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政府、省法院、省检察院《关于落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(书面)》。
2022年9月,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审议了省政府、省法院、省检察院《关于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工作情况报告》并提出审议意见。省政府、省法院和省检察院认真落实审议意见,密切协作配合,全面凝聚打击治理强大合力。
各级政府及反拐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司其职、各尽其责,进一步加强对被拐妇女儿童救助、安置、康复、关爱、帮扶等工作,帮助其顺利回归家庭、融入社会。民政部门按照被拐卖受害人的身心特点和必要需求提供饮食、住宿、医疗、通讯、返乡等救助服务,妥善安置救助被拐卖受害人,对患病人员及时送医救治,对户籍信息明确的人员提供返乡服务,对身份信息不明的人员提供多渠道寻亲服务。卫健部门为被拐卖受害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、心理疏导和治疗服务。妇联部门配合对被解救的被拐卖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、教育培训、婚姻家庭纠纷调解、困难救助等维权服务。
全省法院立足审判职能,不断加强与民政、卫健、妇联等部门的协同配合,尽最大努力关爱、保护被拐妇女儿童,协调开展救助保障、心理疏导、安置帮扶等工作,传递司法温度。保定中院在全国首创“德润直隶·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一体化司法保护平台”后,不断完善建设平台,形成家庭教育、反家暴、家事调解、社区矫正、法治宣传、特殊救助、心理疏导七大特色板块,同时邀请河北省农业大学心理咨询专家团队联合主办心理咨询平台,将反拐预防和帮扶救助有效结合,全力做好涉拐案件前后延伸工作。廊坊法院进一步发挥女法官协会作用,与妇联等部门发挥各自优势,共同及时跟进做好涉案妇女儿童的心理疏导工作,确保妇女、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,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。
全省检察机关不断加大与公安、民政、学校、社区等相关部门的联系,积极构建完善预防、打击、救助、安置、康复于一体的打拐工作长效机制。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,不断加大对涉拐卖妇女儿童案件的提前介入力度,加强对重点行业、重点领域、重点地区相关案件的分析研判,积极探索检察数据与公安机关打拐信息库的数据共享,最大限度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。坚持“法理情”相统一的原则,与公安、民政等部门密切协作配合,妥善开展被害人救助、安置、康复和回归社会等工作,积极帮助其顺利回归家庭、融入社会,坚决避免对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。会同妇联等部门,共同做好监护监督工作和家庭教育指导工作,妥善解决涉案儿童后续养育问题。为充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,省检察院制定了《河北省检察机关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“一站式”询问工作办法(试行)》,对涉及未成年人刑事、民事、行政、公益诉讼案件施行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统一归口办理。截至2022年底,全省检察机关共建成未成年被害人“一站式”询问、救助办案区161个,对1000余名未成年被害人实现了一次性询问,开展心理救助1000余人,法律援助680余人,司法救助200余人,发放司法救助金150余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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